“数字人直播卖假货谁担责”登微博热门,律师回应“主播背后运营方应负法律责任”
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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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话题“数字人直播卖假货谁担责”登上微博热门
这几天的社交网络有点热闹。话题“数字人直播卖假货谁担责”冲上了微博热搜榜,一度挤进前十。截至发稿,阅读量已经突破了164.6万次,讨论热度可见一斑。

热度背后,是实实在在的消费者关切。随着618大促的脚步越来越近,不少商家今年玩起了新花样——启用“数字人”主播来站台卖货。这一下,很多买家心里开始打鼓:屏幕里那个侃侃而谈的主播,背后到底是谁在操控?万一买到的商品出了问题,品牌方会不会两手一摊,把锅甩给提供数字人技术的第三方公司,上演一出“踢皮球”的戏码?
律师解读:运营方是实质销售者,责任无可推卸
针对这些普遍的疑虑,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律师在接受《法制日报》采访时给出了明确的分析。
“数字人”背后,实际上是运营这个数字账号的个人或者公司。这些运营方借助数字人的形象进行销售,本质上扮演的就是销售者的角色。所以,通过“数字人”卖出去的货,其质量安全责任,运营方必须担起来。
这番话可谓一针见血。说到底,数字人只是一个工具和外壳,藏在背后进行操作、并从中获利的运营主体,才是法律意义上真正的“卖家”。
现实人物形象数字人:角色类比“代言人”,审查义务不能少
饶伟律师还进一步剖析了一种更复杂的情况:如果直播间里的数字人主播,是“基于某个现实人物的形象创建”的,那又该怎么看?
这里的核心,在于现实人物本人对自身形象被使用的态度。
如果现实人物明确授权允许使用自己的形象,并且同意由第三方或自行运营进行销售,那么,这位现实人物的角色,就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“广告代言人”。既然收了钱或得了利,自然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——必须对自己“代言”的产品进行合理审查,确保产品质量靠得住。
更进一步说,如果现实人物明明知道、或者理应知道产品有问题,却仍然许可数字人以自己的形象去推广销售,那么一旦出事,就需要和平台、运营方一同承担连带责任。想只拿好处不担风险,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。
其实,规则已经越来越清晰。无论技术如何炫酷,形式如何新颖,商业行为的基本责任框架不会变。数字人直播这趟快车,所有乘客都得系好“责任”这条安全带。
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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