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是怎么样的-深圳推行垃圾分类激励个人奖励金额
来源:菜鸟下载 | 更新时间:2019-07-10
近日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激励人民积极反应垃圾分类的行动,在网站上发布了有关《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(2019-2021)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,根据征求意见稿,2019-2021年期间,深圳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,其中,各区财政共承担6250万元,市财政安排3125万元,那么,这个奖励机制具体到底是怎么样的呢?接下来,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垃圾分类的奖励机制。
每年的奖励名额安排为:家庭名额5000个,个人名额1000个,住宅区名额500个,单位不限定名额。
具体奖金额度分别为:“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”资金补助为2000元;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资金补助为1000元;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”资金补助为10万元/1000户,每个小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。
家庭:每年奖励5000个名额每户2000元
每年各区(新区)将按分配到的名额评选“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”,全市共设5000名额。“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”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,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;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、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,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。获选家庭将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,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参评“深圳市文明家庭”和“深圳市最美家庭”。
个人:每年奖励1000个名额每人1000元
每年全市还将评选1000名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,以鼓励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。评选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、志愿者、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,获选者每人奖励1000元。
获选督导员要求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;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,认真开展现场督导,表现突出。获选志愿者要求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;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,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;获选教师要求在任职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,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;其他人员指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、教育、培训、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,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;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,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。
住宅区:每年奖励500个名额封顶30万元
全市每年评选500个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”,按照10万元/1000户的标准补助,不足1000户的,每增减100户,补助资金增减5%,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。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、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。
对“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”的评选则不限定名额,获选单位的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经办人分别认定为“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”(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),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/人。
菜鸟下载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,不代表菜鸟下载认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